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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无效婚姻还要离婚证吗

发布时间:  浏览: 89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还要离婚证吗

无效婚姻是不能要离婚证的。宣告婚姻无效是指人民法院对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男女双方结合的违法婚姻,作出判决宣告其婚姻无效的行为,因婚姻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故无法办理登记离婚,也就无法取得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民法典规定离婚必须要拿离婚证吗

离婚不是必须要拿离婚证。只有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才会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无法协议离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不会领取离婚证,但会领取离婚判决、调解书,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无需领取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三、民法典离婚后需要一起偿还债务吗

《民法典》离婚后需要一起偿还共同债务,若不是共同债务,则不需要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民法典中无效婚姻还要离婚证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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