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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什么是转继承

发布时间:  浏览: 94 次  来源:网络

一、转继承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且转继承别认定无效的,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二、继承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房产需要如下相关手续: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且申请产权登记的,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取得房产所有权,并能够依法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遗产继承有什么规定?

遗产继承有如下规定:

1、遗产继承只能以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的遗产为限;

2、遗产继承应当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3、继承顺序为遗嘱、法定继承;

4、遗产继承有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转继承什么是转继承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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