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取得的工资、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民法典夫妻离婚哪些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夫妻离婚,下列财产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没有特殊规定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离婚官司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官司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有约从约,无约交给法院判决。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可以适当多分到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时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