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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如何登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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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如何登记离婚

夫妻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因亲自到民政局办理,并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夫妻假离婚财产如何分

“假离婚”一般指夫妻双方在无真实离婚合意的情形下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合谋暂时“离婚”,等目的达成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或获得非法利益。

(1)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离婚后户口如何办

夫妻离婚户口的解决办法: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

2、再婚后迁出。

3、不迁出。离婚时可以约定女方的户口还是保留在前配偶家。

一、离婚户口的迁移程序为: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取得同意;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取得开户籍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4、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三、离婚后孩子的户口: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夫妻如何登记离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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