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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探望孩子时间法律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06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后探望孩子时间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探望孩子时间的法律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时间、方式可由当事人协议;当事人协议不成的,可由探望权人向法院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一般是如果探望权人与孩子见面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法院会延长探望时间,或增加探望次数。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探视孩子的权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后可以探视孩子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期间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离婚期间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如下: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该方离婚期间转移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后探望孩子时间法律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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