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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96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房产分割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只能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按揭买房而后离婚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房款全部是一方婚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个人所有,其增值部分,系由个人婚前财产本身衍生而来,并非婚姻存续期间投资或经营所得,也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其余的是办理按揭,婚后夫妻共同还款,取得房产证的处理方式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离婚时,房屋具体该如何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一,如果房产是在婚前由个人全额购买的,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第二,如果是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就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参与分割。

1、协商优先,房屋的分配比例、分配方式、分配期限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

2、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房屋最终该如何分割。法院在分割房屋时,具体可以依照下面规则进行处理:如果双方都需要取得房屋产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如果只有一方希望取得房屋产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房产分割的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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