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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多久重新可以分财产分割

发布时间:  浏览: 90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多久重新可以分财产分割

离婚一年重新可以分财产分割。但重新分割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就财产分割反悔,且能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一方隐匿财产离婚后能重新分割吗

一方隐匿财产离婚后不能重新分割,但可以请求再次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未离婚是否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离婚一般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有恶意减少夫妻共同财产或恶意增加共同债务的行为,以及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多久重新可以分财产分割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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