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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公积金怎么样分,法院认为属共同财产夫妻应

发布时间:  浏览: 102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了,公积金怎么样分,法院认为属共同财产夫妻应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没有约定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应当分割。

由于住房公积金非现金性和提出的限制性,如果没有法定事由的出现,公积金所有权人是没有理由将住房公积金从其帐户中提出,也就是说资金无法变现,这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中抗辩方拒绝分割住房公积金的一个理由。可以通过其它货币或财产补偿等方式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民法典离婚时怎么样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以下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三)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没有特殊约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四)婚姻存续期间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离婚了,公积金怎么样分,法院认为属共同财产夫妻应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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