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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有有期限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12 次  来源:网络

一、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有有期限吗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做出。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在遗产处理前没有发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也可以和其他继承人协商放弃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继承人犯罪后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人犯罪后还有继承权。但特殊犯罪情况除外。例如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阻碍被继承人订立遗嘱,且情况严重,被继承人未予以谅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继承人继承后有撤销权吗

继承人继承后一般没有撤销权。但如下情形除外:

1、基于重大误解而继承遗产的;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而继承遗产的;

3、显失公平的遗产继承行为;

4、可以撤销继承的其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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