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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多久还能申请婚姻无效

发布时间:  浏览: 73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后多久还能申请婚姻无效

离婚后就不能申请婚姻无效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但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例如,双方婚姻关系已经消失,即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或判决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二、离婚后婚姻中彩礼还能退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婚姻中彩礼还能退的情况有三种,一种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剩下两种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协议离婚后多久可以申请抚养费变更

协议离婚后多久都可以申请抚养费变更。但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以及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形下,子女有权要求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后多久还能申请婚姻无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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