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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是遗嘱继承人吗

发布时间:  浏览: 98 次  来源:网络

一、法定继承人是遗嘱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人即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的人,由遗嘱人指定,又称指定继承人。遗嘱人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同时我国法律规定了遗嘱人还可以把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因此,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并非相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二、遗嘱继承人死亡遗嘱是否还有效?

遗嘱继承人死亡,遗嘱没有了相对人,因此失效。

被继承人没有再订立新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遗产。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三、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房产可以卖吗

遗嘱继承的房产可以买卖。通过遗嘱继承房产,也就是说该房产已经归当事人所以。我国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遗嘱继承有不准买卖房产的条件的话,那么当事人继承房产后,无法将房子卖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法定继承人是遗嘱继承人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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