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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单方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么走的

发布时间:  浏览: 71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规定单方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么走的

单方面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当事人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并递交起诉状,接着法院会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法院受理的话,一般会在六十天内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离婚抚养纠纷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抚养纠纷的法律规定如下: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决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民法典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时间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失败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民法典规定单方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么走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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