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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浏览: 96 次  来源:网络

一、签订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签订离婚协议书有如下相关注意事项:

1、约定采用书面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离婚协议书不仅需满足一般的协议生效条件,还经过离婚登记之后协议书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双方都应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协议应该有双方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3.离婚协议必须安排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4.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签离婚协议书时应该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要注意协议书的格式是否正确,相关协议的内容是否相符,是否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签订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注意事项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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