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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家丈夫能够提起离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5 次  来源:网络

一、妻子出家丈夫能够提起离婚吗

妻子出家丈夫能够提起离婚的。且如果妻子出家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离婚,应共同订立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不能协商一致的,能够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调解无效,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即可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妻子有病丈夫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妻子有病,丈夫提出离婚,妻子能够同意也能够不同意,我国婚姻自由,离婚也自由。如果最终离婚的话,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夫妻协议财产给子女能够吗

离婚夫妻协议财产给子女,是能够的,属于赠与行为。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妻子出家丈夫能够提起离婚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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