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办离婚手续如何办
办离婚手续的程序如下
1、协议离婚的,需当事人共同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起诉离婚的,需当事人前往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通知原告预缴费用,在审理时,应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夫妻离婚时转移财产如何办
夫妻离婚时转移财产的,涉及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另一方才发现转移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仅转移个人财产的,则另一方无权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民法典离婚前财产被转移该如何办
离婚前财产被转移该先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时,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转移个人所有的财产,另一方无权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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