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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转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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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转继承纠纷

转继承纠纷是指承人在被继承人死后不久也相继去世,尚未继承遗产或接受遗产,其应继份额转归他自己的继承人继承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继承权属、继承份额、继承方式等方面所引起的纠纷总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二十九条

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第三十条

遗嘱继承纠纷

第三十一条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二、法定继承指的是什么

法定继承指的是配偶、子女、父母先全部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在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情况下,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且法定继承顺序在遗嘱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非法定继承人是什么

非法定继承人是指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又实际取得了继承权的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什么是转继承纠纷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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