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不离门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不离门财产分割应当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的一方。离婚后是否同居与分割财产无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二、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如何办
如果女方起诉的,离婚财产的分割是确认是一方财产的,则离婚时仍归一方,另一方无权分割。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交给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民法典婚前现金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婚前现金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即便是离婚,也还是归所有方一人持有,不需要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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