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用标准是如何的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子女的抚养费用标准是如何的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用标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抚养费的标准怎么给付

离婚后抚养费的标准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是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的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经济补偿的给付标准是如何的

离婚经济补偿法律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给付标准。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该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进行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子女的抚养费用标准是如何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