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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需要有什么费用

发布时间:  浏览: 111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赔偿需要有什么费用

离婚赔偿需要有如下费用:

1、精神损害赔偿费,且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行为情节、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予以计算;

2、物质损害赔偿,一般根据实际财产损失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什么

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且除前述证件外,若双方协议离婚的,还应当一并提交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等材料,起诉离婚的,还应当一并提交书面起诉状等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三、离婚需要的手续证件有什么

离婚需要的手续证件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且除前述证件外,协议离婚还需满足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办理等条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赔偿需要有什么费用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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