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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对过错方如何办

发布时间:  浏览: 96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对过错方如何办

离婚对过错方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无错过方可以申请过错方就过错行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且法定的离婚赔偿情形如下: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民法典规定婴儿十几天离婚如何判

婴儿十几天离婚的判决方式:关于子女抚养权,一般需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即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女方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不宜扶养子女的情形,男方可优先取得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民法典规定出轨离婚如何要求赔偿

出轨离婚要求赔偿,可由无过错方与过错方协商赔偿,无过错方也可以以过错方出轨并和他人同居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民法典规定离婚对过错方如何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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