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拘役对子女有影响吗?
1、被判拘役对子女是有一定影响的
判处拘役也是刑事处罚,以后档案中就会有前科记录,孩子以后在征兵、考公务员等涉及资格审核的时候都会产生一定影响,虽然不会因此就一定会被拒绝或者淘汰,但是确实有影响。
2、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拘役犯虽然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但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剥夺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不一样,体现在执行机关不是监狱,其次其参加劳动,可酌情获得报酬。
二、被判处拘役,刑罚执行期间停发工资吗?
1、被判处拘役,刑罚执行期间不一定停发工资
只要员工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如果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是可以不支付员工工资的。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被判处拘役的人员工资处理问题。被判处拘役的,拘役期间工资停发,期满释放,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由原单位接收并分配正式工作的,可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缓刑期满后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受到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
2、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
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本人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机关工勤人员按工资中固定部分(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的奖金部分不再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受处罚前工资固定部分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活的部分(津贴)不再发放。若按此发放的生活费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按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放。
三、行政拘留、拘役、刑拘的区别是什么?
1、行政拘留、拘役、刑拘的区别包括适用的对象不同、性质不同等。
(1)适用的对象不同
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2)性质不同
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行政拘留和拘役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
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民,若是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那么该犯罪分子有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等的刑事处罚。阅读此文后,对被判拘役对子女有影响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