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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复婚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  浏览: 78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了复婚要什么手续

离婚了复婚要如下手续:

1、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受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审查材料,核查情况。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民法典中离婚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再婚与初次结婚的手续相同,领取结婚证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离婚证。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只能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如下手续:

1、当事人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继承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主张过户登记;

2、房产登记中心依法进行过户登记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依法准予登记,发给新房产权属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了复婚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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