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继女是否有继承权
夫妻共同财产继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如果继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则继女可以继承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继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继女不可以继承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非婚同居所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同居所生的子女即非婚生子女,是有继承权的,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办了继承公证还没有过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办了继承公证还没有过户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依法取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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