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股东资格是可以继承的吗?
定股东资格一般能继承。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和性,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不能继承股东资格时,合法继承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实现继承。
《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继承股权后一定是股东了吗
继承股权后不是一定就是股东了。继承股权后,只能说明该继承人依法取得了该股权的财产性利益,是否具有股权,必须根据股东之间的约定确认,即若无特殊约定,则依法成为股东,若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则需按照章程规定,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三、继子女可不可以继承继母遗产
如果继子女和继母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则继子女是可以继承继母的遗产的。
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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