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费怎么样约定
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费可按照如下方式约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给付数额、给付期限等内容,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里子女抚养费包括什么
离婚协议里的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且抚养费一般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具体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能变更吗
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能变更的。且申请增加抚养费的,需满足如下条件:
(1)存在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
(2)父母具有负担能力;
(3)其他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费怎么样约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