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是如何的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有以下程序: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二、直系亲属继承遗产顺序是如何的
直系亲属继承遗产顺序是:若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法定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若无遗嘱的,直接按照前述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房产继承公证书时效是如何的?
1、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
2、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书后,该公证书不会因为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的无效。
3、如果当事人办理完房产继承权公证书后,不打算立即更名,也是可以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办理完继承权公证书后,就必须及时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当事人对于房产继承权公证书的有效期方面的担忧或者顾虑大可放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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