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继母是否能够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发布时间:  浏览: 113 次  来源:网络

一、继母是否能够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继母能够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是否能够继承遗产

子女未尽赡养义务能够继承遗产。

如果子女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但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能够不均等。

三、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是否有继承权

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也有继承权。

子女只有存在下列情形时才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但是对于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子女,不赡养父母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能够不均等。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继母是否能够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能够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够在线为您解答。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