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姑子有没有义务抚养侄子
没有没有义务抚养侄子,只有没有父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没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但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没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没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亲戚有没有抚养小孩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没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如果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有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没有抚养的义务。
有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没有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没有抚养的义务。
有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没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没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没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没有扶养的义务。
三、父母有没有义务抚养孩子到几岁
父母有没有义务抚养孩子到几岁,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的,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十八周岁;
2、但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3、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没有期限、有没有条件的,具体如下: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没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未成年人指的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3)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就属于成年人,能够独立生活,父母对该成年子女就没有没有抚养义务了;
(4)此外,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2、子女虽然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仍要履行抚养义务。
(1)《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没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例如,已满18周岁的大学生,属于成年人,他们既不符合父母进行抚养的年龄条件,也不符合学历条件,不享有没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包括教育费)的权利。
(3)在现实生活中,尽管大部分处于大学学习阶段的成年子女仍由父母供养,但这属于父母在道德上的自愿行为,而非父母的法定义务;
从法律的角度讲,父母可以供养孩子上大学,也可以不供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没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没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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