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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后身份证受影响吗?

发布时间:  浏览: 96 次  来源:网络

一、拘役后身份证受影响吗?

1、拘役后身份证不一定受影响

《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度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2、曾经被判拘役办身份证时能查到

公安机关身份信息管理系统与违法犯罪记录系统是不同的管理系统,需要不同的工作人员获得授权后才可以查询、使用。有案底的人办理身份证时,只要不是在逃犯,工作人员是看不到案底信息的。违法犯罪记录,只有办案机关经过授权才可以查询。

3、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拘役犯虽然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但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剥夺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不一样,体现在执行机关不是监狱,其次其参加劳动,可酌情获得报酬。

二、被判处拘役算前科吗?

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犯罪前科

前科属于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

2、前科和案底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案底指的是刑事犯罪记录;前科指的是曾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

(2)范围不同

案底就是犯罪记录,前科就是犯罪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需要对相关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三、有期徒刑、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有期徒刑、拘役的区别包括适用对象不同、执行场所不同等。

1、适用对象不同

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

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

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4、待遇不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弄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刑罚执行期间身份证不能用。犯罪分子坐牢的,其身份证是属于冻结的状态,是不可以使用的,公民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户口以及相关民事行为进行限制,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对拘役后身份证受影响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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