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能不能剥夺精神病人继承权
遗嘱不可以剥夺精神病人的继承权。因为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不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精神病人就是属于缺乏劳动能不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如果不保留他们的继承份额将导致遗嘱无效。
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不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不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继承人能不能成为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一般有以下几种:
(1)法定继承人。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因某种原因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不能执行遗嘱时,则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共遗嘱的共同执行人,或经协商推举一人或数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2)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但必须要有被指定的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人的义务。
(3)单位或基层组织。
在上述两种遗嘱执行人拒绝执行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不能不能执行遗嘱时,可以由遗嘱人生前所在的单位或者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三、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不能引起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
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不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遗嘱能不能剥夺精神病人继承权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不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