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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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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是哪些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在进行继承或者赠与时,应当将胎儿视为是自然人。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即胎儿出生为死体的,继承的份额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份享有,赠与的财产仍归赠与人所有。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是哪些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规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租父母。继承时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当是均等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是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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