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离婚手续需要多久
1、如果是办理协议离婚的,一般需要一个月,即当事人申请协议离婚后,仍要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2、如果办理诉讼离婚的,原则上需要三到六个月,若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
如果你们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你们的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异地离婚要怎样办手续
异地离婚的一般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按照以下手续办理:
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三、受理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四、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五、法院作出判决,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离婚的,则还可以直接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办理手续如下:
一、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个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三、经过三十天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起诉离婚都需要啥手续
首先,起诉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无法达成合意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主要有以下程序:
1、起诉一方应当依法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当包含的信息有: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对应的理由,还可以包含相关的法律依据;
2、写好起诉状之后,起诉方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者其他符合法定判离情形的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这里所说的“法院”包括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办离婚手续需要多久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