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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多年以后私下变更抚养权有没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103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多年以后私下变更抚养权有没有效

离婚多年以后私下变更抚养权有没有效的。且离婚后变更抚养权与离婚年限一般无关。只要男女双方能协商一致,或无法协商一致,但一方存在虐待子女、严重疾病等不宜继续抚养的情形,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没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没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没有抚养能力;

(四)有没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婚内债务离婚后变更分担有没有效

《民法典》规定婚内债务离婚后变更分担有没有效,但是只对双方有没有效,不能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没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没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协议离婚后多久可以申请抚养费变更

协议离婚后多久都可以申请抚养费变更。但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以及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形下,子女有没有权要求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没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没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多年以后私下变更抚养权有没有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没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没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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