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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存款婚后交给对方离婚时还可不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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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存款婚后交给对方离婚时还可不可以要回来

婚前存款婚后交给对方,离婚时不能要回来。

婚前存款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交与对方供夫妻共同生活使用,则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离婚男方给女方钻戒可不可以要回来

离婚时男方主张要回结婚钻戒的,一般是要不回来的。钻戒是男方送给女方的,赠与行为完成,财产权利已经转移就不能撤销了。钻戒在结婚后仅归女方个人使用,且购买时就专门赠与女方,那么应当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这也符合夫妻双方购买戒指时的意愿。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编及相关解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将个人专用的生活物品作为个人财产处理。但如果价值高得离谱,甚至可能有投资或其它目的,才不属个人财产。

但如果钻戒属于彩礼,在离婚时男方主张返还的,属于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我还可不可以离婚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也可不可以离婚。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不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形可不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不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婚前存款婚后交给对方离婚时还可不可以要回来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不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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