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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子女归谁怎么分配

发布时间:  浏览: 104 次  来源:网络

一、哺乳期离婚子女归谁怎么分配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确定判给谁,子女跟随谁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抚养权就判给谁。

具体判决标准如下:

一、如果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子女会判给女方,但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抚养权归男方的,则子女的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如果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的,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双方都想要子女的抚养权,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这一方: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如何判

抚养权判决的标准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2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特别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硬性条件:比如有严重的治不好的病,比如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拒绝抚养子女的。

2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裁决。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要综合三方面的因素:优先抚养条件、抚养能力、子女意愿。有优先抚养条件的,抚养能力和子女意愿就不怎么考虑了。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孩子十六岁的父母离婚抚养权判给谁

孩子十六岁的父母离婚抚养权判给哪一方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以及孩子自己的意愿,孩子跟随哪一方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抚养权就会判给哪一方。

如果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且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这一方有较大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注意如果年满十六周岁的孩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则孩子不需要父母再承担抚养义务,因此不需要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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