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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  浏览: 85 次  来源:网络

一、遗嘱公证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需的材料有:

1、身份证和户口本。2、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4、遗嘱公证申请书。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对于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等遗嘱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公证遗嘱的内容是什么

遗嘱公证需要审查遗嘱的内容。

1、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2、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三、遗嘱继承要公证吗

遗嘱继承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继承也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活动,公证只是会提高民事法律活动的效力,它并不是遗嘱继承的必备条件,所以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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