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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过户房子要交什么费用

发布时间:  浏览: 115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后过户房子要交什么费用

离婚房产过户是否缴纳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

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其次,离婚房产过户还会收取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按产价的百分之二收取,另外收工本费20元。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房产过户给小孩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时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离婚时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后过户房子要交什么费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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