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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两地分居离婚的财产债务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89 次  来源:网络

一、长期两地分居离婚的财产债务怎么处理

分居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如没有约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分居期间的债务,具体还要看债务产生的原因以及发生债务后取得的财产的用途是什么,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负债务;

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对离婚财产处分后悔怎么处理

首先,离婚后财产分割后悔,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对离婚协议予以更改或撤销,无法协商一致哦的,如果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应享有诉权,至于实际上能否胜诉则另当别论。所以,即使是在协议中已有过约定的财产,事后发生纠纷的,也应作为夫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如果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刚结婚就离婚的财产怎么处理

刚结婚就离婚的,如果双方对于财产归属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则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后进行分割,协商无果的,则由法院判决。

当然如果结婚时间很短,尚未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则不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各自的财产在离婚后仍然归各自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对于长期两地分居离婚的财产债务怎么处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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