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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小孩的监护人如何变更

发布时间:  浏览: 62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小孩的监护人如何变更

小孩的监护人一般不可以变更,但符合条件可以撤销。即现存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形下,有关人员可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二、法定监护人如何更改

如果法定监护人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应当撤销监护这个的情况时,才需要变更法定监护人,否则不能进行变更。

具体的变更方法如下:

一、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如果对于指定的监护人不服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二、由有关当事人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三、监护人应如何履行监护义务

监护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履行监护义务:

一、保护好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

二、保障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三、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四、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五、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如果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需要保障该未成年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六、如果有必要需要代理被监护人参加诉讼。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对于民法典小孩的监护人如何变更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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