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的遗产儿媳妇能不能继承
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老人遗产,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一般而言,丧偶儿媳向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就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如果老人留有遗嘱指定儿媳继承遗产的,那么儿媳有权按照遗嘱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民法典规定胎儿能不能继承遗产
胎儿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是否能不能继承遗产,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胎儿即成为活的婴儿,也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时,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婴儿的财产,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不能不能继承遗产,则该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不久即死亡,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则由婴儿的唯一继承人即其父母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不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不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继子女能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父母给留的遗产继子女不一定能不能继承。如果父母留下遗嘱明确说明不让继子女继承遗产,或者只让亲生子女继承遗产的,则继子女就不能不能继承继父母留下的遗产;如果继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或者没有在遗嘱中说明不让继子女继承遗产,或者只让亲生子女继承遗产的,则只要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就能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反之则不能不能继承。
因为法律规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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