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处理
可以与对方协商。
抚养费在双方的协商之下是可以变更的。
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一)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二)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女方无能力支付抚养费时怎么处理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
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前任不尽抚养义务怎么处理
离婚后或者同居关系结束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消除。离婚后或者同居关系结束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或者同居关系结束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应当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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