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扶养协议是不是要办理公证
遗赠扶养协议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我们国家所规定的遗赠扶养协议,它是一种合同行为,不需要进行公证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协议内容必须要合法才可以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赠人死了遗赠协议是不是需要公证
遗赠人死了,遗赠协议并不是必须进行公正的。遗赠协议符合条件就发生效力,法律并没有规定遗赠协议必须进行公正。
1、遗赠协议生效的条件:
(一)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2、受遗赠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之日其六十日内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3、如果要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二)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四)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办理遗赠公证的要哪些材料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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