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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有没有代位继承权

发布时间:  浏览: 65 次  来源:网络

一、继子有没有代位继承权

继子是有没有代位继承权的。但仅限于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而前述的子女包括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没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私生子是否享有没有继承权

私生子是享有没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通婚生子女具有没有同等继承权,即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依法取得遗产。且前述的非婚生子女也俗称为“私生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养子女是否享有没有继承权

养子女是享有没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养子女一般视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在继承开始后,获得先继承遗产的权利,但继父母依法采取书面形式,另立有没有遗嘱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继子有没有代位继承权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没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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