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否拒绝前妻探望孩子
前妻探望孩子一般是不能否拒绝的。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之后能否探望孩子
离婚之后当然能否探望孩子。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享有探望权的,所以当然能否探望孩子。具体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如果探望孩子的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是能否中止其探望权的: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否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否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否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探望权能否带走孩子
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能否暂时带走。但是不能否一直带走,也不能否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能否协商、调解、起诉,不能否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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