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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离婚证还可以强迫复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22 次  来源:网络

一、拿了离婚证还可以强迫复婚吗

拿了离婚证后可以复婚,但是不可以强迫。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与结婚都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领了离婚证男方还可以要回彩礼吗

领了离婚证男方可不可以要回彩礼取决于双方结婚后有没有共同生活;以及男方有没有因为给付彩礼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如果双方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则离婚时男方可以要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一方结婚证丢了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具体可以先行补办结婚证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来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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