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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种类和内容有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11 次  来源:网络

一、遗嘱的种类和内容有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遗嘱的种类主要包括: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遗嘱的内容主要包括:

如何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及本人财产的说明等。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再婚遗产继承的分配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再婚遗产继承的分配的法律依据有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分配,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继承。在分配继承财产前,应当先对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那一份纳入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再婚遗产继承的分配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再婚遗产继承的分配的法律依据有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分配,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继承。在分配继承财产前,应当先对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那一份纳入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遗嘱的种类和内容有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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