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是不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债权是不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只要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就是不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但是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的时候就已经存在的债权,如果是继承开始之后产生的债权则不是不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二、出嫁女儿是不是可以继承遗产
出嫁女儿是不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是不是可以继承遗产,但若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指定部分法定继承认不得继承遗产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应按照指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过世后的人是不是可以继承遗产
过世后的人一般不是不是可以继承遗产。但符合一定条件的,是不是可以代为继承。例如,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先于作为被继承人的父母死亡的,是不是可以构成代位继承。且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是不是可以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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