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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胎有没有继承权

发布时间:  浏览: 59 次  来源:网络

一、死胎有没有继承权

死胎没有没有继承权的。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没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但胎儿已经出生后,才确认死亡的,应认定其有没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版权可以继承

版权可以继承。

一、版权也称著作权:

1、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没有的其他权利在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2、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没有的其他权利在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没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没有。

二、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没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

三、著作权取得方式有没有:

1、注册取得制度。

2、自动取得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

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

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没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没有。

三、继承权会丧失

继承权会丧失。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以及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且被继承人不予谅解等情形,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没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没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没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死胎有没有继承权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没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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