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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不能反悔

发布时间:  浏览: 112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不能反悔

1、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夫妻双方当中其中一方如果没有工作的话,那么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要求,离婚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这是属于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所赋予当事人拥有的一项合法的诉讼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不能够剥夺。

二、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后能不能反悔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后原则上不能不能反悔。但如果再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反悔,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后财产是能不能够重新分配财产的,但是需要满足这两个条件:

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

二、要有证据证明订立协议时受对方欺诈或者胁迫等。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能不能够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不能反悔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不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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