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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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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怎么办

双方不愿意抚养子女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一、法院一般依据以下原则判决:

1、如果子女在2周岁以内的,一般会判决给女方抚养,女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法院可以准许;

2、如果子女2周岁以上的,按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3、如果子女年满8周岁以上的,法院一般会尊重子女愿意进行判决。

二、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且法院已经对抚养费的支付作出了判决的,则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则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法院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待法院判决后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如何还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时,如果支付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有抚养权的一方不抚养怎么办呢

有抚养权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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